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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在本地用人单位就业人员,在本地从事自主创业县属于自雇型就业人员,在本地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属本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均可受理 |
申办材料 |
1、《江西省就业失业登记申请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份; 4、申请人近期二寸彩照3张; 5、就业或失业状况证明2份;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失业证明如解除劳动合同书、停业证明及街道社区开具的失业证明等; 6、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办理《登记证》还需持常住地居委会出具的有固定住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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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该许可事项由县人社局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在复印件是签名复印属实,决定受理蝗提交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证。 |
办理时限 |
办理时间:如无特殊原因,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批复。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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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
办理地点:余江县行政审批中心人社局窗口 邮编:335200 |
联系方式 |
0701--5881927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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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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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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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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