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年审验证工作已经启动,余江社保局定于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全县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开展年审验证工作。对逾期未参加年审验证的人员,从2015年7月1日起,将暂停支付基本养老金待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和对象:
凡在社保局领取养老金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包括农垦企业和被征地农民退休人员。
二、验证方式:
1、验证资料:参加年审验证人员需本人到场且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待遇证”。
2、验证地点:
(1)常年居住在县城及周边乡镇的退休人员到社保局大厅年审验证;居住在锦北片区的,定于5月22日集中一天年审。
(2)常年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在居住地社保部门进行异地年审验证,并将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的《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表》寄回余江县社保局退管股。
(3)对常年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的,家属来社保局登记信息后,我局将派工作人员上门验证。
三、温馨提示:请各位离退休人员按先后顺序排好队,千万不要推挤,以免发生危险,谢谢您们的合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