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县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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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新参保办事指南
 
信息分类:社会保障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15-05-07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
 
 
事项依据
《社会保险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22号)、鹰潭市工伤保险实施方案(鹰潭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鹰潭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方案(鹰府办发[2013]4号)、江西省失业保险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办理条件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申办材料 1、《工商登记执照》或《批准成立信息》等有效证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4、填写《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办理程序 1.单位将以上资料在当月25日之前报送社会保险局审核;
2.经审合格的,社会保险局为其办理新增手续。
3.社会保险局留一份经审合格的《江西省在职职工增加表》,并返回一份给用人单位。
办理时限 自收齐有关资料之日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收费标准 养老保险:职工缴费比例27%,其中单位19%,个人8%。
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9%,其中单位7%,个人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按各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7%,四类行业0.9%,五类行业1.1%,六类行业1.3%,七类行业1.6%,八类行业1.9%。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用缴纳。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5%,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用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为1%,其中单位0.5%,个人0.5%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余江县社会保险局经办大厅(单位参保登记业务窗口)
联系方式 5881033,589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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